各科(室),县计生指导站,县计生协会:
现将《如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如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章制度
一、廉政建设
1、实行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的“一岗双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努力构建本委切实可行的惩防体系。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修养、讲道德、讲法制,切实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形象。党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签订《“八小时”以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承诺书》的管理机制。
2、坚持任人唯贤的用人机制。涉及人员调配、干部任用时,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集体讨论确定。
3、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政务、信息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4、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5、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1)坚持民主理财。重大收支项目由委领导集体研究,规范各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坚持一支笔审批,严禁乱支滥用,主动接受审计,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对单位资产、资金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小金库”现象。
(2)规范公务消费及车辆使用。公务接待用餐实行联系单制,对口按标准接待。接待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审核标准,相对定点用餐,承办人签字后凭就餐联系单、发票由办公室结报;会议、培训就餐由办公室安排;外出考察学习相关费用在预算范围内由带队领导负责支配使用。
保障车辆公务使用。使用者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确保车辆的公务使用。加强对车辆燃油使用的核定管理,禁止为非本单位车辆添加燃油。办公室每季度报送纪检组一份财务报表、公务消费、各车辆燃油消耗及里程清单。
(3)规范采购及工程招投标行为。对办公设施、设备、主要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以及车辆定点维修,经主任办公会研究,主要领导同意后按上级有关规定由纪检组和办公室负责进行政府采购或自行采购,并填写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告知单。对重大建设工程及设备实施招投标,自觉接受县招投标监督小组及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监督。
二、作风效能素质建设
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及效能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注重熟悉履行工作所需的法律法规、办公自动化等相关知识,着力提高学习领悟能力、辩证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决策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包容沟通能力、协调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创优能力、以及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讲究工作方法和艺术,注重工作效率和效果,创造文明、优美的工作环境,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亮牌办公,办公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不玩电脑游戏。
办公室负责日常考勤。凡本委机关工作人员(含协会)都列入考勤对象,作为评价工作人员勤政、考核评选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负责不定期检查工作情况并予以公布。
认真记好考核记实手册。各科室长对本科室副职、科员、办事员每月评鉴一次;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科室长每季度评鉴一次;委主管领导对委副职领导每季度评鉴一次。委员会对全体人员《记实手册》半年抽查一次。
2、加强效能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亮牌上岗制、失职追究制以及绩效考评制。
(1)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科室对各项职能工作进行量化分解,按照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的原则和职能不交叉、职责不越权、工作不漏项的要求,制定每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每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所属职责范围内因工作疏忽造成影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实行政务公开制。通过网站、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纪律、服务承诺,公开投诉办法、投诉渠道等内容。
(3)实行首问负责制。管理相对人到计生部门办事或来电话,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科室(人)办理;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但属于本委职责范围的,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科室。
(4)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承办人应一次性向管理相对人告知规定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提交的全部书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整、齐全。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并告知办事时限。
(5)实行限时办结制。管理相对人到计生部门办事,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对限时办结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办理。
(6)实行服务承诺制。根据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7)实行亮牌上岗制。中共党员及全体工作人员上岗时,一律佩证、置牌上岗。
(8)实行失职追究制。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给予诫免教育或效能告诫处理;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9)实行绩效考评制。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行为规范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考评和监控。
(10)实行与镇挂钩联系制度。委领导与相关科室人员与各镇挂钩联系,定期开展调研服务。
3、各科室应认真及时办理各项本职工作,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在办后要签注结果或向交办领导汇报。坚决杜绝拖拉扯皮的工作作风,对不能按时办结的事项,需向交办领导说明情况。
4、科室间加强横向联系。科(室)全体人员外出,须与办公室联系,以便做好来电、来函、来人的接待处理和上下联系工作。
5、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事后要销假。工作人员请假二天之内的需经分管主任同意,三天及以上的需经主任同意。
三、学习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加强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认真制订学习计划,实行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计划安排,平时以自学为主,围绕专题学好规定的内容,集中学习以交流会、开展讨论为主,一般每月一次,学习日一般为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
2、围绕学习计划中确定的专题,认真准备、踊跃发言,通过集中辅导,中心发言,专题讨论,边学边议等形式,努力提高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
3、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处理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工作水平。
4、自觉遵守学习纪律。集中学习时,除参加上级会议或其它特殊原因外,做到“五不”,即: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会客、不处理其它事务。
(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活动)制度
1、每月坚持两次以上的集体学习(活动),一般安排周五下午。实行集中学习签到制,每半年公示一次。集体学习(活动)由党组、总支或支部负责人安排。
2、根据时事政治、本委人员思想工作情况和业务工作需要确定学习(活动)内容,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阅读文件材料与观看录像相结合,专题辅导和专题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习效果。
3、集体学习(活动)时,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经过领导批准。出缺席人员要如实记载,认真做好讨论记录。每个同志要根据当月学习内容准备好学习材料,认真自学,积极发言,并记好学习笔记。
4、考核形式主要为自查和抽查两种。以支部为单位,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委党组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检查评比。
5、党组成员每人每年不少于一次廉政党课教育,教案交县纪委备案。
四、会议制度
1、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和各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半年召开一次,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拖延召开,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与会对象积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注重提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政治性、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议定切实的改进措施。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记录,将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经常检查督促。
2、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参加对象为党组全体成员。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意见,讨论制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季度工作要点,讨论决定对本委管理范围内的干部奖惩任免,组织人事及重大财务支出事项。研究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措施以及其它认为必须经党组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党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主任会议。由本委主任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主要研究贯彻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意见,研究本委重要事项和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
4、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由本委主任主持并点评。会前递交表格式书面材料,主要汇报前阶段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的重点工作及相关措施。参加对象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科室正副科长、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负责记录。
5、全体人员会议。由本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要是总结回顾工作,布置一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及委党组、主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或通报有关情况,落实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参加对象为本委和计生协会全体工作人员,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6、党总支及党支部会议。视会议内容分别由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讨论、研究本委机关党风、党纪建设,落实党课教育内容,研究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党总支大会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
7、计生助理、站长例会。由本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交流各镇计生工作动态、听取工作意见、布置工作任务。参加对象为各镇计生助理、服务站长及本委中层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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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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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4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