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
本委发文
 
政务公开
公开指南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计划总结
保障制度 人事任免
财务公开 收费标准
联系方法 依申请公开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本委发文
您的位置:首 页 → 文件发布   →  本委发文


如东县人口计生网络系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09-11-13   出处:   发布人:如东人口网   责任编辑:王小金

 

    一、人口计生系统计算机与网络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各项规定、制度。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保密管理,按照国家安全保密规定,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有利发展的原则;各级信息中心负责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是涉密信息,《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等内网数据、各类纸质信息基础资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在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严格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网络管理员每天要注意浏览服务器工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防患及处理。
    三、计生网络系统内的计算机要处理好共享资源与保密资源的关系,应分别把他们存放到相应的位置。所有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数据传输在内网进行,一律不得使用其他外存储设备,不得进入互联网,不得用于商业的或者其他非人口计生工作的用途,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设备的重要数据要及时做好备份工作,并安全存放,以便于设备出现紧急事故时的数据恢复工作。
    四、本系统局域网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设置,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做好杀毒软件病毒库的及时更新。要求每台设备至少一星期进行一次病毒的查杀,一旦机器感染病毒后,应立即将病毒机与网络隔离并做妥善处理。
    五、网络管理员和计算机使用者要提高网络安全和病毒防范的意识。对本单位单机和服务器使用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数据库等软件及时更新升级,及时打安全补丁,尽量减少系统安全漏洞。对于上传的数据要经过杀毒、加密等安全程序,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六、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在送修前,要做好保密处理。

    七、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的人口计生信息应按照工作程序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和保密审查后方可发布。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及各镇计生信息不得向外发布和提供任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信息。
    八、如因失职或故意等原因造成人口计生信息泄漏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关于对人口信息数据予以安全保密的承诺书

 

甲方:(签章)如东县人口和计生委

 

乙方:(签章)

 

    为全面建成《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省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切实加强全县人口计生网络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各类人口计生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和安全,乙方向甲方承诺如下:

    一、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保密管理,按照国家安全保密规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各项规定、制度。各镇人口计生站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工作。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是涉密信息,《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江苏省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等采集、核对的各类纸质信息基础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清理、使用、保管、归档、销毁。

    三、所有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数据传输均在内网进行,严格实行内外网的物理隔离,一律不得使用其他外存储设备,不得进入互联网。所有信息资料不得用于商业的或者其他非人口计生工作的用途,不得泄露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四、对设备的重要数据要及时做好备份工作,并安全存放,以便于设备出现紧急事故时的数据恢复工作。提高网络安全和病毒防范的意识。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做好相应的安全设置,及时更新病毒库。

    五、凡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共享的人口信息及需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的人口计生信息,必须按照工作程序,经单位主管领导及上一级主管部门同意,并经保密审查后方可发布。未经同意,不得向外发布和提供任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信息。

    六、如因失职或故意等原因造成人口计生信息泄漏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安全保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及其各项规定、制度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阅读次数:323
江苏网络警察
  权所有:江苏省如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苏ICP备08120336号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7号   电话:0513-84512969、84520520